本次框架协议的签订为公司(本钢板材)提供了新的融资渠道
本钢板材12月7日晚公告称,经与鞍钢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协商,公司当日与鞍钢资本控股签订《供应链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由鞍钢资本控股确保其具有资质的控股子公司向公司提供商业保理,融资租赁,咨询及系统服务等供应链金融服务业务,拓展公司融资渠道,进一步提高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资金运用效益与收益。
其中,鞍钢资本控股集团将向本钢板材提供商业保理每日最高余额10亿元,每年资金综合成本不超过0.5亿元,向本钢板材供应商提供的应收账款保理每日最高余额30亿元,向本钢板材提供融资租赁每日最高余额50亿元,每年资金综合成本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向本钢板材提供咨询及系统服务每年成本不超过0.1亿元。
本钢板材称,鞍钢资本控股集团系公司控股股东鞍钢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拥有专业的保理,融资租赁等业务资质及线上化业务操作平台相对其他类金融机构,其对公司供应链业务模式和发展战略的了解更为深入,能够更好地贴近公司需求,为公司供应链业务提供有针对性的,便捷高效的供应链金融服务
本钢板材表示,本次框架协议的签订,为公司提供了新的融资渠道公司可以根据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在必要时利用鞍钢资本控股集团的金融平台开展融资业务,提高公司资金保障能力相关业务的开展有利于公司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效率,优化资产结构,控制业务风险同时,为公司的合格供应商提供供应链金融服务,有助于公司产业链稳定,增强供应商对公司的粘性,进一步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力此外,公司也将获得生产经营需要的长期资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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