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部门联合发文破解服务难点多举措支持医养结合发展
日前,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1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医养结合发展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从加强居家社区服务,机构服务,服务衔接,配套政策,人才培养,服务监管等6个方面提出了15项政策措施
围绕提高老年人居家和社区医疗服务可及性,《指导意见》提出了积极提供居家医疗服务,增强社区医养服务能力等措施支持有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为失能,慢性病,高龄,失能等行动不便或确有困难的老年人提供居家床位,上门巡诊等居家医疗服务实施提高社区医养结合能力行动有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养老服务机构,贫困人口供养服务机构,利用现有资源,内部改扩建一批社区医疗,护理服务设施,重点为失能,慢性病,高龄,失能等行动不便或确有困难的老年人提供医疗,护理服务推动中医药进家庭,进社区,进机构有条件的地方可按照知情同意,自愿的原则,为老年人免费接种流感,肺炎等疫苗
在支持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医养结合服务方面,《指导意见》提出,鼓励医疗卫生机构依法合规在养老机构设立医疗服务场所,提供嵌入式医疗卫生服务推动医疗卫生机构向养老机构拓展上门医疗服务,为符合入住养老机构条件的老年人提供家庭病床,上门巡诊等服务各地要优化医疗资源布局,通过新建,改扩建,转型发展等方式,加强康复医院,养老院,临终关怀院建设,支持老年医学和临终关怀院发展,支持医疗资源丰富地区二级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转型,开展康复,护理和医养结合服务
注重医疗,养老等服务资源的统筹利用,优化服务衔接《指导意见》提出,各地要推进社区医疗,养老,助残等公共服务设施的整体布局和资源共享推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社区康复站,乡镇卫生院和贫困人口供养服务机构,村卫生室,农村福利院,残疾人托养机构统筹规划,相邻建设,采取多种有效方式实现资源共享和服务衔接将养老机构内设置的医疗卫生机构纳入医疗联合体管理,与医疗联合体内的龙头医院,康复医院,养老院建立双向转诊机制,提供一体化,连续性服务,实现医疗,康复,护理,养老服务资源的高效协同鼓励基层单位积极探索相关机构养老床位与医疗床位按需规范转换机制
针对医养结合机构建设运营面临的实际困难,《指导意见》提出了完善价格政策,加大保险支持力度,盘活土地资源,落实财税优惠等四项措施公立医疗卫生机构为老年人等人群提供上门医疗服务,采取医疗服务价格上门服务费的方式收费本医疗卫生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药品和医用耗材,执行本医疗卫生机构执行的医疗价格政策将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中的医疗卫生机构纳入医保定点管理合理确定养老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医保总额控制指标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向提供医疗护理服务的定点医疗卫生机构预付部分医保基金优先接收失能老人对医养结合项目的用地需求允许和鼓励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用于医疗,护理项目建设
在多渠道人才引进和培养方面,《指导意见》提出,要加强人才培养,进一步拓宽高校培养与院校培养相结合的人才培养路径要引导医务人员从事医养结合服务,基层卫生专业人员的招聘,使用和培养要向提供医养结合服务的医疗卫生机构倾斜,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分配内部绩效时,应当对完成家庭医疗服务,医疗护理服务等服务的医务人员给予适当优先
在加强服务监管方面,《指导意见》提出,加强行业监管,将医养结合服务纳入医疗卫生行业,养老服务业综合监管和质量考核内容,落实传染病防治和安全生产责任,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养老服务的场所应当与医疗服务区分开管理,做到物理隔离,独立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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