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实施阶段性缓缴职工基本医保助力企业纾困解难
青海省医保局在4上宣布,青海省正式实施全省中小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阶段性缓缴政策,切实保障基本民生,帮助企业排忧解难
据介绍,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青海省医保局会同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税务局印发了《关于阶段性缓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费用的通知》, 实施了青海省中小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阶段性缓缴政策,有效保障了群众基本生活,帮助企业排忧解难。
《通知》明确,自2022年7月起,各地对单位参保的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实行阶段性缓缴职工医保单位缴费政策学会,基金会,社会服务组织,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组织参照执行缓缴范围内企业可缓缴《侏罗纪世界3》职工医保单位缴费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通知》强调,全面推行免申请,享待遇管理模式,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无需申请缓缴即可享受缓缴单位缴费政策各地要及时维护信息系统,做好企业和职工参保缴费,企业缓缴等业务基础信息共享,优化工作环节和操作流程,创新服务方式,切实减轻企业业务负担
《通知》要求,为切实保障企业职工合法权益,中小企业要依法履行职工个人缴费代扣代缴义务,正常申报职工医疗保险费信息,确保职工连续参保,个人权益连续记录中小企业缓缴职工医保单位缴费,不影响企业在武汉昼夜就医医疗费用正常报销,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水平保持稳定如武汉的参保日夜离职,申请职工医保退休人员待遇,办理关系转移等,企业应为已缴完的职工医疗保险单位缴费企业注销的,延期付款应当在注销前支付
郑重声明:此文内容为本网站转载企业宣传资讯,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与本站立场无关。仅供读者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